各学院、二级单位:
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以下简称"审查")系依据实验动物福利伦理之原则与标准,对实验动物使用之必要性、合理性及规范性所实施之专门检查与审定。规范开展审查工作,系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部《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之基本要求。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系对全校实验动物生产与使用实施监督指导之专门机构(办公室设于实验动物学部)。依据《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冀医校〔2024〕63号)之规定,凡校内利用实验动物开展的各项研究,均须通过审查后方可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申报时限
每月前5个工作日为集中申报受理时段。
二、申报程序
须同时提交《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申请表》及《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同意书》之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三、审查时限
项目申请受理后,对于常规项目,委员会将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议,签发《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同意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瑜
联系电话: (0311)86266284
附件1:冀医校【2024】63号 关于印发《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1).pdf
附件2: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申请书及同意书-2024版(1).docx
河北医科大学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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